商洛日報 - 商洛之窗訊 (記者 方由朝)12月8日,記者從市林業局獲悉,國家發改委、國家林業局近日批復的第二批全國生態文明示范工程試點市縣中,我市成為全省唯一獲得該項殊榮的地級市。
我市所轄7縣區均在全國和全省主體功能區規劃中,大部分屬于限制開發區和禁止開發區。其中,鎮安、柞水屬于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秦巴生物多樣性生態功能區;洛南屬于國家級限制開發區中的農產品主產區;商南、山陽和丹鳳部分鄉鎮屬于省級重點生態功能區、秦嶺東段中低山水土保持片區。同時,我市還屬于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的重要水源涵養區。
2013年7月,省發改委收到我市提交的《商洛市生態文明示范工程試點城市實施規劃》后,組成有關專家評審組進行了初審,專家組認為,至2010年,我市7項約束性選擇標準全部符合生態文明示范工程試點市要求,特別是森林覆蓋率達到62.3%,高于40%的選擇標準;萬元生產總值能耗0.896噸標準煤,較2005年累計下降20%,完成“十一五”規劃目標,比全省1.13噸標準煤的平均水平低20.7%;化學需氧量2010年控制在低于1.5萬噸標準,二氧化硫排放2010年底控制在2.8萬噸以內,全面完成了“十一五”減排目標任務;節能產品政府采購率43%,高于20%的選擇標準;市政府還將生態環境質量納入了政府政績考核。專家組的初審評分為97.5分,被推薦到國家發改委、國家林業局作為生態文明示范工程試點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