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 -商洛之窗訊 (崔 文)“少數服從多數”作為我黨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原則之一,是我黨的根本政治制度和組織紀律,具有較強的科學性、群眾性、高效性。
從認識問題的角度來講,一般情況下,多數人的意見、看法還是正確的成分居多,因為集體的思想、觀點、智慧和經驗,能夠從多側面、多角度、多層次反映問題,可以大大減少認識上的局限性,使得人們的主觀認識更加合乎客觀實際。多數人的智慧一般要高于少數人,多數人共同做出的決策,其失誤的概率相對要小。當然,即使發生失誤,共同承擔責任、糾正錯誤也比較容易。少數服從多數原則的基本前提是參事人之間的平等關系。平等的權利是少數服從多數原則的靈魂。無產階級政黨歷來堅持黨內平等的原則。實現少數服從多數的手段分兩個層次:一是在會議議事的時候,少數和多數的最后裁決要依靠票決制,包括口頭表決、舉手表決、無記名投票和有記名投票等方式,以多數票獲得通過。二是還必須把通過的決議付諸實施。否則,少數服從多數通過的決議只是寫在紙上的東西。這就必須有組織內部的統一紀律,只有強調執行和落實的環節,少數服從多數才能夠最后實現。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是人類社會的重大進步,是至今社會公認的民主原則。在黨內生活中,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是黨的紀律依據和支柱。我們強調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其基本的立足點就是組織、上級、中央是代表多數的,是代表黨的全局利益的。沒有少數服從多數,其他“三個服從”也就成為無源之水、無根之木。少數服從多數在黨的民主集中制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建黨90多年的歷史進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事實已經雄辯的證明,中國共產黨代表著13億華夏兒女的共同意志,代表著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用實際行動贏得了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擁護。“少數服從多數”這一黨內組織原則,從某種程度上,實現了我黨在共同意志上的統一,凝聚起了13億中國人民的共同理想,是具有組織群眾、發動群眾、服務群眾的優越性的原則。從這個意義上講,8600萬黨員就是8600個代表、8600面旗幟,只有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同群眾心連心、同呼吸、共命運,時刻將人民群眾的呼聲記在心里,落實在行動上,這樣“少數服從多數”就有了科學的代表基礎。實踐證明,全黨上下只有永結一心,勇于向中央的基準看齊,以行之有效的措施,聚焦“四風”問題,狠抓作風轉變,就能夠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實際問題,得到人民群眾的衷心擁護,才能成為推動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實現“中國夢”的力量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