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評論員)“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失去誠信,必定失去發展的空間,失去堅強有力的支持,失去人格和尊嚴。誠信是一枚凝重的砝碼,放上它生命不再搖擺不定,天平立即穩穩地傾向一端。誠信是一道山巔的流水,能夠洗盡浮華,洗盡躁動,洗盡虛假,留下啟悟心靈的妙諦。
本報今日五版刊發的《查處鹵肉加工黑作坊》和六版刊發的《農婦鄧竹娥還債》的故事形成鮮明對比,是兩個人對誠信的不同注釋,當然,結果也不一樣,一個被查處,一個受到社會的關愛。近年來,隨著國家對于食品安全事件的重點防范,食品安全問題已經有了明顯的好轉,但是依然不排除有一些商家漠視消費者的身心健康,欺詐消費者。這些商家忘記了在賺錢的同時,不義之財不可取,不仁之事不要做,放棄了當一名誠信、守法的經營者的權利和義務。誠實是力量的一種象征,它顯示著一個人的高度自重和內心的安全感與尊嚴感。誠信的缺失給社會帶來的負面影響是毋庸置疑的,不僅危害經濟社會發展,破壞市場和社會秩序,而且損害社會公正,損害群眾利益,妨礙民族和社會文明進步。
誠信精神既是中華民族貫通古今的民族精神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中華民族最古老的美德之一。事實上,經過幾千年的道德實踐,誠信作為一種道德規范已成為我們民族優秀的傳統,成為人與人相安共處、互愛互助的基礎,成為現代人重要的個人品質。特別是在民間,“人無信,則不立”的警言和“人無信,不可交”的訓誡,以及“然諾則千金不易”的準則千古流傳。在現實生活中,那些誠懇老實、言而有信的人,受到世人的敬重和愛戴;而那些虛偽狡猾、言而無信的人,受到世人的鄙夷和唾棄。人們特別鄙視那些出爾反爾、言行不一的人,更痛恨那些陽奉陰違、口是心非的人。令人遺憾的是,不講誠信的現象卻時有發生。
誠信是金,誠信是銀,誠信是我們的立身之本。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誠信,不但是市場經濟的重要原則,更是我們的立身之本,是一種良好的美德。誠信是人生極為難得的一筆寶貴財富。誠信不但是一筆物質財富,而且還是一筆精神財富。在現實社會生活中,最珍貴的是人們的誠信。我們做人要心如明鏡,堂堂正正,遵章守紀,兌現承諾,問心無愧。待人要誠誠懇懇,實實在在,言而有信,關愛他人,助人為樂。做事要踏踏實實,勇于對他人和社會負責,樹立自己“誠實守信”的良好形象。
誠信,是不可或缺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價值取向。誠信是市場經濟的“試金石”。市場經濟,不但是法治經濟,又是誠信經濟。人無信不立。只有誠信,才能創造美好的未來。誠信是一個人最起碼的道德行為準則。“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離不開誠信。誠篤取信,是做人之本,社會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