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用戶在快手平臺刷到令人震驚的一幕:擁有近10萬粉絲的延安主播“二蛋(518)”在500人左右的直播間內公然辱罵他人,并揚言從12月1日起“干”倒另一主播,甚至發出“干”不倒對方“自己就不算人”的極端言論。這種赤裸裸的威脅、毫無底線的辱罵,不僅嚴重污染了網絡空間,更是對法律法規的公然挑釁。我們不禁要問:這種充滿戾氣、宣揚暴力的行為,難道就是某些主播吸引眼球的“內容嚼頭”?

網絡非法外之地——
一、 主播行為疑似涉嫌多項違法違規,絕非“玩笑”那么簡單
“二蛋(518)”在直播中的行為,絕非簡單的“口無遮攔”或“個性表達”,其已明顯觸犯了我國相關法律法規: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明確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該主播在直播間這一公開場合辱罵他人,并發布“干倒對方”的威脅性言論,完全符合“公然侮辱”和“恐嚇”的構成要件。
2.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十二條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利用網絡從事“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該主播的行為顯然違背了網絡空間的基本行為準則,侵害了他人的名譽權。
3. 《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明確要求,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不得制作、復制、發布含有“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名譽、隱私和其他合法權益”、“散布謠言,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等內容的信息。該主播的言論顯然屬于違規內容。
其“干不倒對方就不算人”的極端表述,帶有強烈的挑釁性和煽動性,極易引發粉絲間的對立和網絡暴力,甚至可能從線上言語沖突演變為線下現實矛盾,造成更為嚴重的社會危害。這種行為已經突破了言論自由的邊界,是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的潛在威脅。
二、 平臺責任不容推卸,監管必須“亮劍”
此類惡劣直播內容的出現,平臺方難辭其咎。快手作為擁有龐大用戶群體的短視頻平臺,負有主體責任,應加強對直播內容的實時監管和審核力度,建立健全快速響應機制,對違規主播和違規內容及時進行警告、限流、封禁等處理,絕不能為了追求流量和熱度而對違法違規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甚至變相縱容。平臺應深刻認識到,一個健康、清朗的網絡環境才是其長遠發展的基石。
三、 呼吁有關部門高度重視,依法嚴厲打擊
面對如此明目張膽的違法違規行為,我們強烈呼吁網信、公安等有關部門高度重視,迅速介入調查:
依法查處:對“二蛋(518)”的辱罵、威脅行為,應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讓違法者付出應有的代價,形成有效震懾。
強化監管:進一步加強對網絡直播行業的常態化監管,壓實平臺主體責任,對屢教不改的平臺和主播,應依法從嚴從重處罰。
暢通舉報:完善網絡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渠道,鼓勵廣大網民積極監督,共同參與到網絡空間治理中來。
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直播更不能成為宣泄戾氣、挑釁法律、傳播暴力的“溫床”。每一個網絡參與者都應恪守法律底線和道德良知。我們期待相關部門能夠迅速行動,對“二蛋(518)”這類主播的惡劣行為依法予以嚴懲,還網絡空間一片清朗,也警示那些試圖通過低俗、暴力、違法手段博取關注的主播:法律的紅線不容觸碰,任何挑戰法律尊嚴的行為,終將自食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