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公安部網安局】
網站 運營者 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 ,必須遵守 相關 法律法規, 認真落實網站運營主體責任,強化網絡信息安全管理,維護清朗網絡空間 。

基本案情
近日,山東青島公安網安部門工作中掌握,轄區 某網站平臺未按照有關規定對發布的信息進行審核,造成未及時發現其用戶在網站上發布的違法信息,導致違法信息在互聯網傳播、擴散的情況。
青島 市公安局 李滄 分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對該網站予以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

《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網絡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
網警提示:
網站平臺應積極履行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構建“事前預防-事中處置-事后合規”全流程體系,保障信息安全、規范傳播秩序、維護良好 網絡 生態。
素材 | 山東青島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