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銀川9月9日電 (記者 于晶)9月9日,寧夏源豐煤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唐紹斌在寧夏政務服務中心自然資源廳窗口,領取了一本嶄新的不動產權證書——與以往不同的是,證書醒目處標注“采礦權”字樣。這是寧夏頒發的第一本采礦權不動產權證書,標志著寧夏礦業權管理正式進入“物權登記+行政許可”雙證分離的新階段。
采礦權不動產權證書及采礦許可證頒發儀式現場。寧夏自然資源廳供圖“過去一個證承載兩種權利,現在雖然分成兩個證,但辦事效率反而大幅提高。”寧夏自然資源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們兩周內就同時拿到了兩個證書,比原先只辦一個證還要快?!痹谒磥?,改革后權屬更加清晰,礦業權被明確為財產權,企業可憑物權證書直接開展抵押融資,為企業發展提供了更多便利。
這一變革源于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據寧夏自然資源廳礦業權管理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新法重構了礦業權管理制度,將原先“一證載兩權”的模式調整為物權登記與行為許可分離,新制度明確礦業權屬于用益物權,從法律上奠定了“權證分離”的基礎。
為推進新制度落地,寧夏自然資源廳全面升級了審批系統、優化申報流程、強化部門協同,實現礦業權管理與不動產登記在程序、信息和發證環節的有機銜接,保障企業“申一次、領兩證”。
根據新礦產資源法第二十二條、二十三條規定,礦業權人需先依法取得礦業權不動產登記,再申請勘查或開采行政許可,未取得許可證不得開展勘查開采作業。
記者了解到,“雙證分離”模式在明晰產權的同時,也為礦業權流轉、融資等市場化運作掃清了制度障礙,進一步優化了營商環境,助推寧夏礦產資源管理向規范化、現代化邁進。(完)